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0.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途,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633,265,4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50,360股)的股本总额621,915,0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791,706.27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5.2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当前正处于战略升级期,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实施计划,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有资金支出安排投向新兴市场国家业务、国内市场业务、功能性敷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领域。为满足公司创新研发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研发新产品或提升技术水平,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从而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业绩及盈利能力。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87,773,366.16元,占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4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3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策略的顺利实施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预计收益情况。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还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仍保持健康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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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美医疗”或“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枝江农商行”)申请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以上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枝江农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拟在枝江农商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贷款与存款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贷款与存款的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晓程担任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枝江农商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晓程担任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枝江农商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枝江农商行或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拟向关联方枝江农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
公司与枝江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营业务也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枝江农商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枝江农商行贷款余额为4,900万元,存款余额为4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就本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投资金额:公司利用不超过自有资金3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授权的总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自有资金3亿元人民币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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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99,114.97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
以下综合额度授信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详情如下:
2.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以前年度已审议的担保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等。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大部分为以前年度授信、担保合同延续。公司将严格审查授信、贷款、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实际担保总额为72,420.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5%;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减少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2024年拟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交易品种为棉花、棉纱、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短纤等,流动性安排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开展商品期货交易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强平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交易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公司棉花、粘胶、涤纶等大宗材料需求量大,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通过商品期货交易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包括按照生产计划提前锁定相关原材料价格、按照库存水平对原材料采购成本进行管理等。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有关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库存规模,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2024年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交易包括棉花、棉纱、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短纤等品种,流动性安排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1)期货业务品种:2024年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品种为棉花、棉纱、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短纤。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业务主要使用现金,交易品种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开展商品期货交易的议案》,同意前述方案。
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期货交易时机与数量,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造成重大损失。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或销售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由于大宗材料期货交易是均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电子化交易,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交易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不合理、保证金杠杆过高而在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商品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对商品期货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商品期货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由公司财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等相关部门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不相容职责分离管理。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选择成熟规范的期货交易所进行商品期货交易,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机制,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商品期货价格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2024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的产品范围为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利率掉期及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交易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比重高,公司经营中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均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目标利润的实现,有必要通过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来规避汇率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利率掉期及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与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仅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与利率风险,整体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2024年公司拟开展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利率掉期及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业务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1)远期结汇、货币期权。针对出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或对应货币期权,锁定未来外汇兑人民币的结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2)远期购汇、货币期权。针对进口业务,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或对应货币期权,锁定未来人民币兑外汇的购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3)风险可控的套利型组合。针对公司的外币收支存在差额,且外币的远期汇差受市场波动影响与理论利差应形成的汇差存在差异,形成套利空间。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操作套利型业务,以弥补对冲成本,如即期购汇加远期结汇、外币贷款即期结汇加远期购汇等。
(4)货币、利率互换等。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经营预算,以上第1项为规避出口业务的汇率波动影响,2024年拟开展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第2项为规避进口业务的汇率风险,2024年拟开展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第3项为1、2项的补充及备用措施,拟开展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第4项为规避资产及负债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4年拟开展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可能涉及使用银行额度担保,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前述方案。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可能造成损失。
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对应相关的进出口或资产负债业务,无投机性操作,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选择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大型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此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其发生倒闭而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基本可以不予考虑。
假如某一外汇品种出现长期持续性单边走势,则单边远期购汇、结汇业务可能带来一定账面损失或机会成本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市场走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该等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对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外汇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由公司财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等相关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进行不相容职责分离管理。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机制,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金海、崔东宁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奥美”)发生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关联董事崔金海、崔东宁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需回避表决。
(3)主营业务:口罩、医用口罩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用防护服、一般防护服、隔离服、医疗卫生材料、医用敷料、III类医疗器械、纺熔布、纺粘布、熔喷布、家居卫生用品、劳保用品销售。
公司董事、副总裁崔东宁、监事会主席冯世海担任国药奥美董事,国药奥美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各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综合各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1.厂房或设备租赁、灭菌、管理咨询等服务。国药奥美拟租用奥美医疗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用奥美医疗现有仓库作为仓储场所,同时鉴于公司在医疗器械生产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拥有灭菌等多项关键产能,且在枝江当地拥有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国药奥美拟向奥美医疗采购相应的灭菌、管理、后勤服务等,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2.出售半成品或产成品。奥美医疗拥有熔喷布等多项医用耗材关键原材料产能,将向国药奥美提供熔喷布等基材以及医用敷料等产成品。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3.采购半成品或产成品。国药奥美拥有口罩等多项产品产能,奥美医疗将向国药奥美采购口罩等产成品。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经公司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与以上关联方签署相关业务的框架性合同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可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销售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交易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同意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进行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用敷料产品的海外销售及相关贸易。近年来,其人民币结算份额持续上升,且预计未来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份额将继续增长。
鉴于上述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审慎考虑,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上述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将其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相关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上述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其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本次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张金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立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辉策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调研,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一致认可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在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世海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公司监事会确认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线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