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吹打踔厉的身影,岁月剪辑奉献的历程。站在检察重罪案件办理质量的制高点上,让青春的初心和使命,与勇毅奋发、守正创新的理念和意志,一起续写新时代无私奉献的动人乐章。”
初识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志勇,从他温文尔雅而不失刚毅的脸庞上,嘉言懿行而不失威严的举止上,让我为之生发出一种崇敬。这个身材魁梧、一身正气的年轻检察官,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时光摇曳,斗转星移。”张志勇出生于1979年,祖籍安阳县,1999年毕业于河南省检察职业技术学院,5年后深造于郑州大学。2002年参加工作,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办案的岗位上,先后获“濮阳市扫黑英雄”“濮阳市十佳公诉人”“濮阳市首届十大检察之星”“河南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河南省办理重罪案件人才”;同时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收录为“全省扫黑除恶专家库成员”。在他检察事业的荧光屏上,留下了一帧帧闪光的履历和业绩。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20年来,张志勇走过了一段不寻常的峥嵘岁月。历史的长镜头收录了他笃行不怠、锲而不舍、敬业爱岗的足迹和风范。他凭着一腔热血、凭着干事创业的决心和意志,为人民检察的神圣事业,增添了绚丽多姿的色彩。
人生起跑线上最出彩的节点都在拼搏的画面中。筑牢初心、恪尽职守、躬行不辍,用心血和汗水浇灌着事业发展的风雨征程。
张志勇的人生之旅没有虹路花桥。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站口,总是充满了坎坷崎岖,总是布满了沼地泥湾;张志勇不畏艰辛,勇往直前,他总是把自己打铸成一个不倒的硬汉。
司法资格考试是当时全国职业资格大考的第一难。2002年10月,张志勇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硬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在全市检察系统崭露头角。他说:“我立志要当好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取得司法资格,是我义无反顾的责任。拿下这块硬骨头,决不能退缩不前。”
走进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的第一天开始,张志勇就干一行爱一行,坚持迎难而上,拼搏奋斗,硬是在岗位的变换中,磨炼了自己的意志,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广泛赞扬。
张志勇从书记员到助检员,从助检员到检察员,历时7年。在审核检查起诉刑事办案工作中,他总是一丝不苟,精心审查,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2009年,张志勇走上了领导岗位,从公诉局科长、副局长到反贪局科长,再到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他每年办理的150余起案件,从无差错,从无漏洞,在社会各界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反响。
外国有一个名人说:“成功不在于你做了与众不同的事情,而在于你做事的措施与众不同。”
张志勇正是这样一个“做事的措施与众不同”的人。他的办案思路、办案理念、办案措施都别具一格,融入了独特的办案技巧,使他的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都上升到一个中国式“福尔摩斯”探案的境地。
2020年12月3日,濮阳县公安局以被告人邢某某涉嫌诈骗一起熔喷布货款142.5万元移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核检查起诉。张志勇接案后,面对36本厚重的卷宗,放弃节假日,不分昼夜,夜以继日,挑灯夜战,认真阅卷,很快理清出了头绪;又反复甄别证据,察微析疑,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夜深人静,张志勇翻看着卷宗陷入沉思。他想,为什么卷宗内缺少黑龙江省黑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明细?作为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邢某某,难道有意规避提供银行账户明细吗?银行账户明细能不能体现出漏罪?第二天,带着这样的疑问,张志勇和栾贵谦主任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莲同志作了详细汇报。
刚上任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不久的马莲检察长听了张志勇和栾贵谦主任有关被告人邢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汇报之后,作出了重要的指示和决定,她说:“法律要重证据,事实靠证据说话。你们要在已有的证据之上,查找新的线索、新的疑点,要切实把此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马检察长的一席话,对张志勇和栾贵谦主任启发很大,让他们的思路为之清晰起来。离开马莲检察长的办公室,张志勇和栾贵谦主任又针对案情进行了新的分析,提出了新的办案思路。
张志勇办案历来讲究认真。他的思维定势,总是与他的办案作风一脉相承。他缜密思考、演绎推理,加上自己丰富的法学知识,总会在案情的一个个疑问中,拨开云雾,洞察真相。
张志勇不失时机地与濮阳县公安局专案组联系,引导他们补查银行账户明细,以此证明是不是真的存在漏罪。
事实证明,张志勇的疑问和判断是正确的。黑龙江黑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明细,有同期四笔货款打入该公司账户,时间上又高度吻合,是本案的重要证据。张志勇面对银行账户明细,进一步强化了对邢某某涉嫌诈骗熔喷布案情的深层疑问。他想,那么多货款是否履行了合同?这些货款是否与邢某某涉嫌诈骗熔喷布有关?一个个新的疑问在张志勇脑海里翻腾不止。
作为主办邢某某涉嫌诈骗熔喷布案件的检察官,张志勇心里十分清楚:这4笔合计上千万元的货款意味着什么!犯罪数额如果由最初的142.5万元增加到1170万元,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犯罪?这是必须有严密的证据支撑的,没有确凿的证据链条,法律就没有公平正义。
于是,张志勇又与濮阳县公安局专案组沟通,引导侦查方向和如何补查。之后,濮阳县公安局专案组远赴广东、浙江调查取证,很快查清了案情的真相。
调查结果为,广东省、浙江省有三名被害人于2020年2月,与黑龙江省黑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法人邢某某就购买熔喷布一事达成协议。三名被害人称,邢某某承诺该公司的熔喷布存放在北京海关保税仓库,付款后24小时能发货,仅4天就可以把货物直接发到客户指定地点,交易万无一失。3名被害人确信无疑,迅速将货款997.5万元直接打入了邢某某公司的账户。钱到账之后,而熔喷布却渺无踪迹。3名被害人多次催货未果,至今一直未交付货物,货款也不见退,款物两无,3名被害人欲哭无泪。
3名被害人针对邢某某的行为,已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同时,还有1名被害人向公安局专案组反映,邢某某声称他的公司能进口钨条,向其收取定金30万元,至今已两年,仍未履行合同。张志勇看到4起被害人的惨痛遭遇,拍案而起,内心激荡着一个笃定不变的办案理念:“必须引导深入侦查,务必扩大战果,不能视而止步!”
“风雨煅冶人生品位,日月见证生命旋律。”张志勇用坚实的双手拉紧了法治社会的纤绳,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定格在案件办理的所有过程中。
张志勇是公正无私的检察官。他耐心认真地倾听被告人邢某某的辩解和诉说,给他相应的自我辩护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被告人邢某某为自己辩解说:“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全国正值猖獗之时,我看到制造口罩的熔喷布紧俏,价格飞速上涨,于是,我们公司就开始经营熔喷布生意。我们公司和我本人确有进口熔喷布和钨条的资质和实力;同时,我们公司已从俄罗斯组织了货源。我们从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更谈不上涉嫌诈骗的罪名。”
听了被告人邢某某的说辞,张志勇没有急于反驳和表态,他不动声色地酝酿起下一步新的行动,决心把这起上千万元的大案做好做实,决不能让案件半途而废,也不能草率定性使案件流于形式。
张志勇面对案情发展的新脉络,清楚地认识到:被告人邢某某的辩解能否成立,直接决定着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因此,被告人邢某某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合法经营商人,还是一个趁疫情之机的诈骗犯罪分子,就突出地成为一个沉重的话题摆在了他的面前。
子夜时分,月沉树梢头。张志勇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回家,他已经连续加班加点一个多月了。他一边走路一边思考,被告人邢某某涉嫌诈骗案的办理发展到今天,从142.5万元到1170万元,假如没有一个确保法律天平不倾斜的证据链,岂不是说明过去的侦查方向发生了错位吗?他的思绪荡漾,一阵阵波澜涌上心头。解铃还须系铃人,突然张志勇想到,最后一个证据链就在黑河!被告人邢某某的公司不是在黑河市吗?那里有公司的全部档案和运营情况,何不北上黑河走一遭呢!
张志勇和濮阳县公安局专案组人员一起来到了黑河市。他们与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等单位取得了联系。他们对黑河市有关部门说:“我们应该全方面了解邢某某和他公司的资质、实力情况,并调查该公司是不是积极组织货源履行合同。”
张志勇一行不顾几天来的颠簸和劳累,一鼓作气,收集到邢某某及其公司的全部线年,黑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可以经营熔喷布和钨条。但是,自从邢某某以法定代表人身份接手此公司后,公司经营一直不景气。邢某某未按规定缴纳其认缴的股东出资额490万元;同时,公司从未做成一笔生意,从未向国家缴过一分税金;另外,经调取该公司银行外汇账户,确定该公司从未向外国支付过定金和货款,账户上就没有任何资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张志勇一行又走访了邢某某十余名亲戚和朋友,大家一致反映,邢某某一直靠租房居住,其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经济拮据,平时靠借钱为生,负债累累,外欠账74万元,没有一点资产。
接着,张志勇一行,来到黑河市海关和口岸办,查明2020年2月,通过黑河口岸的其他公司从俄罗斯进口熔喷布共23批次,但没有邢某某公司货物交易。还进一步查实,邢某某收到1170万元货款后,并未积极组织货源,而是为它所用。他借机偿还债务,购买私家车,支付房租、借款、儿子抚养费等共计330万元。
黑河之行,张志勇和公安局专案组成员满载而归。返回濮阳的路上,张志勇望着车窗外的山山水水,不禁生发出一阵阵感慨,他想到,人民的利益重于泰山,法治社会的天平永远不能倾斜。
黑河最关键的证据链,为邢某某涉嫌诈骗案的审查起诉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事实上:被告人邢某某及其公司没有经营资金和实力;被告人趁国家防控疫情肆虐之机,以空壳公司签订熔喷布合同,大肆诈骗货款1170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构成合同诈骗罪。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成功追诉漏罪4起,挽回人民群众经济损失1027.5万元,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实乃法治社会的守护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5月29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邢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将5起犯罪事实共计1170万元,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5月27日,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邢某某提出上诉。2022年7月6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邢某某合同诈骗案的审理判决在法律公正的天平下,落下了帷幕。这起以合同诈骗为犯罪主体的案例,给我们留下了不少的警示和反思。
“古有楷模,踵事增华。”濮阳县是古代西汉时期著名诤臣汲黯的故乡,他勤政无私、秉公办事、刚正不阿的故事至今在濮阳传为佳话。张志勇和一代检察人,踵武前贤、思路开阔、敢为人先、执法为民的检察办案思维和风范,在龙都大地上,奏鸣了一曲黄钟大吕般的旋律,为濮阳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留下了绚丽多彩的新篇章!
人生交响曲里最动人的音符都在奉献的旋律中。践行使命,干事创业,与时俱进,把意志和信念凝聚成业峻鸿绩的一道风景。
闻名于世的成功学大师奥格·曼迪诺在他伟大的励志作品《羊皮卷》一书中谆谆告诫人们:“命运全在搏击,奋斗就希望。”他还进一步指出:“进取是时代的大趋势。”
张志勇参加工作20年来,在人生履历的扉页上,写满了永不褪色的4个大字——开拓进取。他用不辞艰辛诠释着勇于开拓的硕果,用搏击奋斗浇注着不断地进步的丰碑。在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重案要案办理的检察史上,留下了他严于律己、积极办案、执法如山的身影和足迹。
在扫黑除恶的两年里,张志勇是最忙碌的人。他参与审理了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督办的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和濮阳市委政法委督办的王某兵等2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这两起案件都是涉嫌重大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犯罪的疑难大案,具有涉案人员多,违法证据和触犯的罪名多,时间跨度长,灭失的犯罪证据多,知情人思想顾虑大,涉案人反侦查能力强,编织的“保护伞”根基深厚等案情特点、难点,给办理案件带来了不少的障碍和难度。
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以精湛的检察业务素质,做到了“精细审查,精准指控”,深挖漏罪漏犯,铁腕“打伞破网”,强力“打财断血”,为沉重打击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犯罪铺平了道路。张志勇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深入社会基层,外查内调,不失时机地进入到审核检查起诉的主要角色之中。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人民检察院精确指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张志勇与专案组成员牢记这一指示,面对数百本卷宗,对每一个案情细节和疑点,都进行了反复审查和甄别,切实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不留疑问。
月落乌啼,星光闪烁。张志勇坐在办公的地方里细读卷宗,他一边翻阅一边沉思,手中的笔不停地记录着,汗水打湿了笔下的纸笺。纸笺上一串串案情细节的疑点,一字不漏地都记录在案,形成了系统的审查报告。
不知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度过了多少这样的夜晚,他们加班加点已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经过日复一日的奋战,终于理清了两起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的细节和疑点,汇总了300余条补查建议。于是,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先后近百次与公安侦查员协调沟通,及时建议濮阳市公安局专案组固定和完善重要证据,从而确保起诉书指控的每一起犯罪事实、认定每一名被告人的罪名和情节,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和法律依据。
“法律为准绳,定性要准确”这是张志勇从检以来从始至终坚持的原则。他和专案组成员在审查案情时,发现有6人不知所参与的组织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于是,他们就报请上级检察院同意,不认定这6人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成员。6位当事人,异口同声地说:“检察官客观公正办案,让我们从心里感激,你们这样做,显示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责任担当,让我们大家都知道了这才叫公平正义!”
张志勇办事沉稳,工作扎实,一双眼睛蕴含着灵动和睿智,而他审查案件的一贯作风却流露出夏日雷雨般的性情,从不拖延时间。
在办理焦某生涉嫌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时,张志勇一如既往地像外科医生一样把卷宗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梳理一遍,像手术刀一样,条分缕析,由表及里,把案情的审查技巧,升华到艺术的境界,成为办案察微析疑的高手。
深挖漏罪漏犯是公诉人的职责。张志勇从银行交易明细中发现焦某生的骨干成员李某雨信用卡透支100余万元,这是一个重要线索,有没有漏罪漏犯?带着疑问,向侦查人员提出了补充侦查的建议。经查证:这个李某雨不仅自己办理了大额信用卡透支,而且还伪造房产证件,以亲戚的名义办理了4张大额信用卡。
李某雨非法透支共746万元,全部用于购买房屋和无度挥霍,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的审查起诉得到了重大突破,在张志勇检察生涯的履历表上揭开了最辉煌的一页,这一页不仅有他办案的艰辛,还有他走向成功的喜悦。
张志勇是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他面对重案要案,尤其是像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这样的大案,从来都是专拣重担挑。他偏要尝一口未曾吃过的辣酒涩果,偏要走一程未曾跋涉过的坎坷泥湾。
起诉书是大案办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张志勇对起诉书的撰写十分重视,所有案件都是他亲自执笔,对起诉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要反复揣摩、推敲,决不草率行文。
他写起诉书,一写就是连续作战,常常是熬夜到凌晨。由于过度劳累,他患上了颈椎病,头发还一缕缕地掉了不少。妻子劝他注意身体,他总是说:“这算得了什么,每个同志都在拼着命工作,我能搞特殊吗?”
有一年腊月二十九的晚上,张志勇为了赶进度,在办公的地方里加班复印起诉书,上百页的起诉书要复印160份,他用陈旧的复印机硬是复印到凌晨三四点,才带着颈椎的疼痛,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到了家里。
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的卷宗267本,每本160页,卷宗将警车装得满满当当,张志勇将案件起诉到濮阳县人民法院,一直到完成与濮阳县人民法院的交接手续,才终于放心地离去。
张志勇回忆起诉书撰写的过程,十分激动,他说:“这是一项庞大繁重的工程,不是简单地写一写的问题。我们专案组的每一个同志,都为起诉书的规范成文奉献了自己的心血。我们写起诉书的过程,实质上是一次综合性法律、犯罪事实大汇总的过程。这中间还包括审阅公安原始材料、查找漏罪漏犯、补查证据建议、定性定罪结论等一系列内容,然后用专业的检察语言落实到文字中,才是最规范的起诉书。”
在检察院起诉书中,对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是这样界定的:“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鹤壁市城区,在背后‘保护伞’的包庇、纵容下,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严重污染和恶化了当地的政治生态。该组织具备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的4个特征……”
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在办理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时,对该组织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都进行了全方位的证据落实,切实做到了事件细节、人物关联、时间地点等环环相扣、互为印证,决不留下任何一个疑点和遗漏。
在审查焦某生及其组织黑暗恶势力性质的组织特征时,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审查了大量事实和根据。一桩桩受害人的血泪控诉,一幕幕当事人的作恶回忆,让焦某生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的组织特征还原了真相。大量事实上:焦某生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人员众多,骨干成员极为稳定,组织机构严密,上下层次分明,形成了一个有目的、有组织、有纪律、有行动的犯罪集团。被告人焦某生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焦某明、焦某林、刘某生及李某兵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姬某伟、焦某伟、齐某、王某、李某雨、李某兵、陈某峰等20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焦某只、焦某浩、董某军等21人为一般参加者。这样一个彰显组织特征的黑暗恶势力性质的组织,它的黑暗恶势力性质犯罪组织正式形成是有标志性的。2008年元旦,在举国上下欢度节日之际,以焦某生为首的犯罪集团与以李某富为首的黑暗恶势力性质犯罪组织发生了冲突。被告人焦某生指使李某兵等人将李某富黑暗恶势力性质犯罪组织的重要成员李某峰(李某富之子)殴打致伤,聚众闹事,在当地影响极坏。接着,焦某生利用“保护伞”打压李某富,一贯霸道、“名扬”鹤壁的李某富被迫忍辱低头,向焦某生一伙示弱道歉。这样的结局,让名不见经传的焦某生一时恶名大震,在鹤壁一带引起了广泛影响。以该事件为标志,从此,以焦某生为首的黑暗恶势力性质犯罪组织就正式形成了。
张志勇为重要成员的公诉团队,在审理焦某生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的过程中,以高超的指控能力和精湛的出庭技巧,赢得了公诉的全面成功,坚守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主阵地,为司法的公平正义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出庭支持公诉,是指控犯罪最关键的环节,但是,要取得庭审公诉的圆满效果,一定要做好出庭公诉之前的准备工作。这一点,在张志勇心目中占有重要位置。
张志勇超前的思维和果断的措施,在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审理初期,就体现出来,使公诉前准备工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及时到位,打到了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的痛处,为出庭公诉团队顺利达成目标铺平了道路。
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的财源,必然是其社会活动、违法犯罪的经济支撑。财源就是“血源”,只有彻底摧毁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的经济命脉,及时切断其“造血功能”,打乱他们的阵脚,才能有利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破和审理,才能使公诉团队在庭审中始终拥有主动权。
于是,张志勇和公诉团队在案件提前介入阶段就明确地提出了检察建议,引导公安局专案人员重点查证涉案的每一笔资产金额来源、交易去向、理清涉案财产权属等。对确属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的投资、收益以及非法交易所得,务必追缴没收,决不手软!
这样的“打财断血”,在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和王某兵等2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的两案办理中,都达到了卓有成效的预期目的。据统计,两案共查封涉案不动产土地1宗、非法房产25套,冻结账户资金2439万元,扣押汽车32辆,共价值1.38亿元。
张志勇和公诉团队认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之所以恣意妄为、横行霸道、祸害社会,核心问题在于有幕后的“保护伞”为其撑腰。他们怙恶不悛、为非作歹,构建了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激起了社会强烈的不满和义愤。所以,“保护伞”如果继续存在下去,那将是办案人员的严重失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也将大打折扣。
正是张志勇和公诉团队充分认识到“打伞破网”的重要性,他们在两案公诉之前,很早就开始关注“保护伞”的来龙去脉了。
被告人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的涉案人不少身有前科、劣迹斑斑,但他们都能蒙混过关,多次逃避法律的惩处。是谁为他们站台撑腰?是谁让他们肆无忌惮?张志勇带着这样的问题进入角色,认真盘查、研判这些被告人其前违法犯罪行为未被追究的深层原因。
不查不知道,深查不得了。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竟有78条“保护伞”线索,他们盘根错节在体制内的各个权力部门,形成了一股甘做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后台的政治势力。张志勇和公诉团队,拍案而起,义愤感慨:“这样的公务员还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吗?他们是我们内部的蛀虫,必须让当地有关部门一查到底!只有这样,法律的尊严才能落到实处。”
浩然耀检徽,正气壮歌行。张志勇和公诉团队的战友们参加了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的开庭审理,他们以公诉人身份端坐在审判席上,做好了打一场硬仗的心理准备。
庭审中,张志勇主问焦某生。针对焦某生涉及违法犯罪事实68起、罪名28个的最核心问题,张志勇采取了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不纠缠于案情的细枝末节,直击对方避重就轻的要害,把公诉的核心问题拉到了法律和法规的制高点之上,使被告人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举证时,张志勇采用PPT示证方法,直观反映该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的发展历史、组织架构、经济情况以及对群众造成的危害和对社会形成的非法控制等。
法庭辩论时,张志勇和公诉团队的战友一致进行多轮有理、有据、有节、有序的答辩,从事理、法理、情理等方面做充分阐述,使旁听的各界人士清楚地看到了被告人罪恶累累的事实真相。同时,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当庭建议从宽处罚,对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当庭建议从重判处,由此分化瓦解了被告人队伍,73名被告人从开始拒不认罪到当庭认罪悔罪,出现了重大转机。同时,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了充分彰显和体现。
宣判这天,场面十分肃穆威严。73名被告人和他们对应的律师,约150人,加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全副武装的法警、社会各界旁听者、被告人亲属等列席人员共计500多人,形成了濮阳庭审从未有过的壮观场景,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被告人焦某生犯组织、领导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18项罪名,被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骨干人员、积极参加人员和一般人员相应得到了不同刑期的惩处。一桩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在社会各界的一片赞扬声中落下了帷幕。
这起焦某生等73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的成功办理,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批精品案件”;同时,也被评为濮阳市“2019—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濮阳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办了4件中央政法委督办或有关部门督办的涉嫌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件,张志勇和专案组成员主办了其中2件涉嫌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案,此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
荣誉成为过去,奉献永远在路上。张志勇每当听到人们的赞扬声,总是这样说:“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分内工作,成绩是大家共同取得的。挂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任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裴大伟同志,分管此项工作的副检察长王相赞同志,还有我们第一检察部主任栾贵谦同志及专案组成员,他们才是扫黑除恶的英雄,他们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卓越贡献。”
在荣誉面前最能验证一个人的品节。张志勇就是一个不计名利,不计个人得失的人。他在检察重大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以实际行动书写了一页笃志敬业、勇毅办案的新篇章。他的心智模式和心路历程,日益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新时代的要求。他不断学习、不断求索、不断奉献,决心在未来的检察工作中,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人生坐标轴上最难忘的时光都在亲情的付出中。严于律己、公而忘私、舍家为国,让忠孝和得失激发出家国情怀的胸襟清气。
他的父母都是近70岁的人了,身体不如往年,坚持自己照顾自己,宁可单独居住,也不愿连累儿子,他们一直都支持儿子的工作。母亲常说:“志勇的工作是特殊的岗位,不能让他分心。我们帮不了他什么,也不能给他添麻烦。”
2022年11月的一天,母亲在散步时,突发眩晕而倒地。在场的人电话通知家属,张志勇正忙于讨论案件,来不及接电话。等他把手头正在进行的工作忙完去看望母亲时,才知道母亲的眩晕症有多严重。经医院CT检查,心脏的一根动脉堵塞了95%,原因是血管里有剥离的斑块已脱落。医生对张志勇说:“这是十分危险的。你母亲的病,这么紧急,你做儿子的,为啥不早送诊治疗?如果再晚来一步,这后果多严重,你知道吗?”
张志勇沉默了,愧疚得无言以对。他想,他在工作岗位上,有时是在办案的关键时刻,他哪能擅自离岗啊!
母亲星期五入院,在病房里抓紧输液,缓解了病情;两天后的星期一,母亲躺在了手术床上。张志勇和家人焦虑不安地等候在手术室外面,心里揪心地难受。他这时脑海里像过电影一样闪现出不少长镜头:自己童年时,母亲为了让他吃上一口好饭不畏艰辛忙里忙外的不倦身影;自己读书时母亲为了他的学业那悉心照顾的平凡日子;自己参加工作后,母亲想多见儿子几面又不忍打扰儿子的复杂眼神。想到这里,张志勇的眼睛湿润了,一滴滴泪水,夺眶而出……
岁月无声,时光无痕。张志勇深深感到:忠孝自古两难全。一边是对事业的忠诚,一边是对父母的孝敬,能做到两全多么不易。
这时,从手术室里走出一位大夫,张志勇和家人围上前去。大夫说:“我们给老人上了两个支架,做了三个球囊。手术十分成功!”
这时候,张志勇和爱人的泪水再也难以控制,呜咽着向大夫点头,连声说:“谢谢,谢谢!”
张志勇的爱人是一个贤惠、豁达、睿智的知识女性。她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办事干练,很受领导和员工的称赞,是单位的骨干成员;在家里,她上孝父母,下顾孩子。黎明早起,她怀着激情上班;暮落时分,她拖着疲惫回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她操持家务,辅导孩子,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丈夫安心工作、干好工作,她付出了不少的心血和汗水。她说:“志勇的后顾之忧,我得替他承担。不能因为家务事,影响了他的工作,拖了他的后腿。”
她为了进一步减轻丈夫的心理负担,下决心停薪留职,全身心地投入到家庭的料理中。当爱人把辞职的消息告诉张志勇时,他无奈地摇了摇头,一时无言以对。他知道,双方的父母,加上两个孩子,这是一个家庭主妇多么沉重的担子啊!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着他难以助她一臂之力。如果爱人一直上班,那实在是重负在肩,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不辞职别无良策,张志勇深感委屈了妻子,但也只能尊重她的决定了。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这是文学巨匠鲁迅的诗歌名句。张志勇对父母、对爱人都有愧疚之感,当他说到孩子也时不时流露出亏欠之情。
2021年初,张志勇10岁的儿子突然得了眼疾。爱人领着儿子在濮阳市某眼科医院治疗了20多天,一直未见好转。当时,张志勇正在外地出差,一时难以抽身陪儿子看医生。儿子在电话里说:“爸爸,你啥时候回来啊?我的眼睛好难受,现在红肿发疼,视力也下降了,我都无法上学了。我想你了,你陪我去大医院吧……”张志勇听到这里,一句话也没说,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知道,儿子需要他的陪伴。同时,也正是他这一段工作的繁忙,才延误了儿子眼睛的治疗。
张志勇利用节假日的空隙,带着儿子来到了北京同仁医院。大夫认真询问了孩子的病情,接着进行了专业的医疗检查和测试。最后,这位在京城颇有名望的眼科专家,看了一眼张志勇,问:“你作为孩子家长,知道不知道隐形眼镜对儿童眼睛可能会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张志勇摇了摇头。同仁的大夫,直截了当地接着指出:“你的孩子,长期佩戴隐形眼镜,导致了眼角膜受损;隐形眼镜也叫角膜接触镜,它是用高分子材料制造成而很薄的镜片,用以贴附在眼球角膜上,进而达到矫正视力的目的。但是,眼球角膜是黑眼珠表面一层透明的薄膜,由结缔组织构成,向前凸起,它没有分布的血管,仅有神经纤维,有极强的灵敏度。所以佩戴隐形眼镜不规范或长期佩戴很容易引起眼角膜的损伤,导致微生物阿米巴原虫繁殖而发炎。现在你的孩子眼睛红肿,视力也严重下降,是你们没有及时治疗的结果。”
大夫真是名副其实的专家,他一番专业的解释,让张志勇十分感动。同时,也为没有及时带孩子治疗而自责。
北京同仁之行,给张志勇很多启示。专业就得像专业的样子。医疗是专业,检察也是专业,他深感到自己一定要达到专业化。学习型检察员,是专业化检察员的必由之路。
张志勇是个大写的人。他在检察岗位上,从勤奋到干练,从耿介到敦厚,从拼搏到奉献,都显露了他一次次勇毅办案的英姿勃发和圆满公诉的卓越才干。他不仅是办重案要案的“狂啸者”,而且也是“回眸时看小於菟”的有情人。
作为检察人,张志勇在积极工作、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的同时,还得时不时把持人生的阴晴圆缺,还得时不时掂量人间的月亏花瘦。他对人生富于激情、热情和真情;他的奉献连同付出、进取,连同坎坷;日月经年,盈亏有间,张志勇在风鹏正举的前进声中,领略了不少的崎岖和磨难。
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张志勇就是这样,他在人生的键盘上,弹奏着检察事业的激越旋律,留下了一串串感人的业绩。
张志勇面对社会迭起的新潮和时尚,精心办案、执法如山的思想和理念一直未变。他不追逐物欲横流的新潮,不羡慕灯红酒绿的时尚,坚守着检察人的初心,呕心沥血、踔厉奋发,为检察人肩负的神圣使命而勇往直前、不懈努力。
笃志前行,虽远必达。张志勇清醒地认识到:在检察生涯的前进路上,才仅仅走过了一段20年的风雨历程,以后的路还很长很远。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荣誉和奖杯是过时的美丽和装饰,决不能躺在荣誉奖杯上固步自封、止步不前。人生是一次远航,只有充满激情的人,才能踏浪前行,达到事业的彼岸。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始终相信,张志勇只要牢记初心使命,诚诚恳恳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就一定能在新的征程中铸造新业绩,续写新华章。让昨日的成绩淡淡过去,让今日的梦想随太阳升起;一片豫东北大平原的沃土上,像张志勇一样的检察人,在检徽璀璨夺目的闪光下,一定能托举起明天的希望,让龙都检察事业走向辉煌,走向新的辉煌。
李骞,国家高级作家(职称)、中级编剧(职称),河南省作家协会理事,濮阳市作家协会主席。在《人民文学》《钟山》《莽原》《故事传奇》等文学刊物发表作品600余万字。出版文学专著7部,发表中篇文学作品38部,主要作品有《不变的真诚》《走进金奖的世界》《军帽上插朵红玫瑰》《情定艺苑》《风吹征衣听浩歌》《人祖山疑案》《王安石变法》(影视剧本)等。荣获省级以上文学奖20余次,其中,《风吹征衣听浩歌》获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潮”优秀文学作品最高奖,长篇纪实文学《不变的真诚》入围第七届鲁迅文学奖。